何為學科能力測驗:
學科能力測驗(簡稱「學測」)包括國文、英文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五考科,旨在測驗考生是否具有接受大學教育的基本學科能力,是大學校系初步篩選學生的門檻。自民國83年開辦以來,其測驗內容隨著高中課程的變化迭有調整。民國102年開始,因應99學年度實施之「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」(簡稱「99課綱」),學測英文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四考科的測驗內容隨之調整;國文考科、社會考科歷史部分,將配合101學年度實施之「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」國文課程綱要與歷史課程綱要(簡稱「101課綱」),於民國104年開始調整測驗內容,目前仍沿用95暫綱。
學測各科測驗範圍以高一及高二之必修課程綱要為準,考生五科都必須應考,成績均採級分制,可用於大學繁星推薦入學、大學個人申請入學、大學考試入學,及科技校院申請入學等招生管道。
為使各大學校系、高中教師、考生及各界了解學測,以下說明學測之測驗目標、測驗時間、測驗範圍、題型以及「一綱多本」的命題方式。
壹、測驗目標
學測的測驗目標分為四方面:
一、測驗考生是否具備高中生應有的基本學科知能
二、測驗考生是否具備接受大學教育應有的學科知能
三、測驗考生能否結合生活知能及整合不同領域的學科知識
四、測驗考生是否具備理解及應用學科知識的能力
貳、測驗時間
測驗時間除國文考科為120分鐘外,其餘各考科均為100分鐘。未來配合實際需要,可作適度調整。
參、測驗範圍
現行學測的考試科目包括:國文、英文、數學、社會、自然五考科,其中社會考科的內容包含歷史、地理、公民與社會;自然考科的內容包含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地球科學。社會、自然考科結合不同學科的設計,旨在考察考生綜合運用這些學科內容的能力。
除國文考科與社會考科歷史部分以外,各考科測驗範圍以99課綱為依據,包括高一、高二必修課程。整體而言,99課綱與95暫綱有三個主要差異:第一是學分數調整,改變較大的是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地球科學;第二是A、B分版,包括英文、數學、物理的高二課程分為A、B版,且B版包含A版;第三是各科學科內容的變動,有些科目是不同年級課程內容的調動,有些則是內容的增減。
自民國102年開始施測的學測各考科測驗範圍如表一,各考科詳細說明請見本中心於民國100年9月公布之考試說明。
考試科目 |
測 驗 範 圍 |
國文1 |
高一必修科目國文、高二必修科目國文 |
英文 |
高一必修科目英文、高二必修科目英文 |
數學 |
高一必修科目數學、高二必修科目數學A版 |
社會1 |
高一必修科目歷史、必修科目地理、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|
自然2 |
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一、必修科目基礎化學(一)、 |
2:自然考科之測驗範圍皆屬於高一、高二必修課程。
肆、題型
學測以電腦可讀的題型為主,例如:選擇題(單選題、多選題)、選填題;國文、英文考科另有非選擇題。
各考科試題之詳細計分方式請見該科試題本的作答說明。社會考科中的歷史、地理、公民與社會三科試題所占比例相當。自然考科的試題分為兩部分,第壹部分全部計分;第貳部分則是答對一定比例即得滿分。至於各考科之試卷架構與題型配置示例,請參見本中心於民國101年9月公布的參考試卷。
伍、「一綱多本」的命題方式
高中教材開放編輯,各科均有多個版本,即「一綱多本」。在「一綱多本」的情形下,各考科的命題將以課程綱要所列之主要概念為原則,並依據各考科的測驗目標設計試題。
為配合學校教學,在命題設計上,各試題將提供作答的資訊,作為考生答題的參考。惟考生需具備該科基本的知識及能力,方能了解所提供的資訊。為避免因用詞或使用的符號不同而造成爭議,試題中所用到的非通用專有名詞,將在試題本上予以適當說明或註解。
2013年施測99課綱學科能力測驗暨指定科目考試各考科參考試卷公告:
如下大考中心連結:
http://www.ceec.edu.tw/99課綱考試說明/1000930/99課綱考試說明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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