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報考資格:
年滿22歲以上(即民國79年11月18日以前出生者),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即可報可。
1.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後,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。
2.具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程度之學歷,並且已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者。
二、報名日期:
1.一律採通訊報名,以郵戳為憑,逾時概不受理。
2.報名日期:101年8月7日(星期二)起至101年8月20日(星期一)止。
3.詳細報名手續請詳見招生簡章說明。
三、簡章發售:
自101年7月30日至101年8月20日發售簡章:
(每份40元,內含簡章、專用報名表1份、專用信封2只)
現場購買:可至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(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技職大樓)櫃檯購買。
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-5號)
網路訂購:可於101年8月10日(星期五)前至「101年專科學力鑑定考試簡章訂購系統」
依系統指示登錄訂購資料並繳費,即完成網路訂購手續。
四、簡章下載:
五、考試方式:
1.採筆試方式,考試科目為國文、英文與符合申請科系性質之專業科目二科。
2.考試為單一選擇題型,答錯不倒扣,每科以100分為滿分,60分為及格。
3.考試日期:101年11月18日(星期日)。
4.考試地點:考生可在北區(新北市)、中區(台中市)、南區(高雄市)三區中,擇一參加,
各考區詳細地點隨准考證寄發時一併通知。
六、說明:
1.各科目試題及答案於101年11月19日(星期一)中午12時公告於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站。
2.各考試科目均及格者,或各科目均達50分而總平均達60分者,即為學力鑑定考試通過,
將由教育部發給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通過證書。
3.部分考試科目及格者,由教育部發給各該科目及格證明書,以後再次報考本考試時,
得免考已及格科目,如累計全部科目均及格時,亦將發給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通過證書;
但經發給本學力鑑定通過證書後,再度參加本考試其他證照類別者,原筆試成績不得再據以申請免考,
必須重新參加各科目考試。
4.考試結果於101年12月3日(星期一)公布,並寄發成績通知單,
並於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站提供網路查詢服務。
5.學力鑑定通過證書或科目及格證明書於101年12月14日(星期五)以掛號郵件寄發。
七、諮詢服務: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
電話(05)5379000轉158、159、160
網站:http://www.tcte.edu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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